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