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 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 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 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 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 。国除,地 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