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