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 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