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