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