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