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