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