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 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 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 河上为塞 。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 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 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