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