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 :李斯以闾 阎历诸侯,入事秦, 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 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 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 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 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 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