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