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