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