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 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 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 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 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