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