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