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 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 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 饮食,择晏日 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