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