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 於南亩, 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