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