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