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