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