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 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