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 以劫杀郑子内厉公 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 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 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