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