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