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 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