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 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 庐江王,皆复得 厉王时地, 参分之。东城 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