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