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