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