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 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 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