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