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