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