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