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