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