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