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