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 遣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 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 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 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 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 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 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 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