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 吏曰:“ 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