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 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