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 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