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 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 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 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 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 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