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