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